。2、每学期得分取每次检查的平均分,每学年得分为上下两学期的平均分。三、教学成绩考评(40分)(具体细化)四、教科研水平考评(5分)1、依据集体教研计划,教研效果优秀的,主讲人每次计05分,最多1分。2、按要求撰写学年教学工作总结并且被评为校级优秀的教师每人计05分。3、在各级教育教学报刊、杂志发表的千字以上教学论文国家级计2分,省级计1分。4、承担教研课题并有结题报告的,国家级计25分,省级计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五、出勤情况考评(10分)
考评期内全勤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5分(经学校批准的婚假、产假、丧假和外出学习在规定时间内不扣分);
f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勤的每晌扣1分。上课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一次扣1分;无故缺课,每节扣5分;私自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每节扣2分。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缺勤一次扣05分。所有扣分扣到零为止。六、工作量:教师实际节数÷规定节数×10(级部安排的每次晨辅导、每节自习课算一节均算05个工作量,按照班级日志记录一次不到者每次扣一节。)七、其他工作考核1、兼职加分。1)班主任加分最高4分。以年级为单位,依据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按3:5:2的比例划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分别计4分、3分、2分。2)备课组长加分最高3分。按照备课组工作完成情况及成绩有关数据,按3:5:2的比例划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分别加3分、2分、1分。3)级部主任每人加3分。
以上三项兼职的,以其中一个最高分再加上另一个较高得分的1/2计入总分。2、荣誉加分。
考评期内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授予的各级各类荣誉(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1分。同时
f获得多种荣誉的只计最高分。优质课获得者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3、学科活动竞赛、科技创新竞赛辅导加分。
辅导学生代表市参加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活动竞赛和“小发明、小创造”获奖的辅导教师,国家级加45分,省级加32分,市级1-2级。。4、参加各级组织的单项活动,取得好的名次,为学校赢得荣誉的教师,酌情加12分。说明:本《细则》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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