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员因某种原因向公司提出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教练员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诵知。3、在聘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管理部门和驾校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教员予以开除。被开除的教员今后不聘再用。五、教练员培训工作规范
f1、认真执行教学大纲要求,履行教学实施计划。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在训练中做到:不用教练车办私事,不带领或暗示学员在外就餐,不酒后教学,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以教谋私,索取学员钱物,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不将车辆乱停乱放。六、考试工作规范1、考试前向学员宣传考试程序、内容、纪律以及补考有关事宜。2、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考试,保证到考率。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准当面或背后议论考官,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4、学员补考由培训科负责再训。5、教练员将参加考试学员的名单提前培训科,预测合格后由业务人员向考试部门申请考试。6、考试日期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学员。七、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公示制1、教练员培训质量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公布。2、学员培训成绩只计算一考合格率(不以补考为准)。3、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月公布一次,并与经济效益挂钩。八、建立教练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将每年由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练员继续再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f四、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以及各项科目考试。二、学员不得私自动车或单独驾驶车辆,不得酒后上车训练,不得穿拖鞋、高跟鞋和背心上车训练。三、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不准向教练员和其它工作人员送礼。四、学员配合学校做好廉政教学工作,积极向学校反映在教学、服务和廉政教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学员到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学籍保留期为三年,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六、学员因病等因素,中途要求退学,经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七、学员结业考试合格的,发结业证书。并建立学校文字和电子档案,学员档案保存不少于四年。
f五、结业考试制度
结业考核是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的学员必经的考核程序,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规范结业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凡是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参加结业考试。2、学员的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