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防止“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进入养殖行业,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三、餐厨废弃物应存放在距食品加工场所25米之外集中储存。四、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五、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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