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有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在有些人看来,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实在有点“小题大做”。但正是这样的小事,却更能从细节上表现出一个人的品质,更足以让当今存在公“话”私打、公车私用、公请私吃、公费私游等等凡此种种揩公家油的一些领导干部汗颜。2、惩治不法惩戒不法,弘扬正气。中国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对职务罪犯的惩治,素有“治吏甚于治民”的思想,并专门制定了许多惩治职务犯罪的法律。《夏书》规定:“贪以败官为墨”《秦律》规定了区别良吏和恶吏的标准,对监察中发现。
f的恶吏要记录在案,通报全郡,以为警戒。《唐律》对职务犯罪的规定已经比较系统,初步划分了官吏贪赃、擅权行为、失职行为等职务犯罪。《明律》《清律》对职务犯罪的规定发展到了完备的阶段,规定了大量的职务犯罪的罪名和处罚原则及手段。对玩忽职守,贪污腐化的官员进行严厉的惩处。轻者革职查办,削官为民,重者杀头示众,更甚者直至株连家人,祸及宗族。这样的严厉处罚在当时起到了很大的威慑和警示作用。(三)制度辅德官德在中国历史上是与儒学相辅相成的,可以说是儒学的实践。历朝历代统治者不仅把官德作为一种为官思想基础,而且也是官僚体制运行的一个很重要方面,贯穿于官吏的选拔、考核、任免、升迁。1、选官重德(选拔官员要看品德)选择什么样的人为官,是重才还是重德,还是德才兼备?在历史上是有争论的。但总的来说,不论是哪个朝代,占主流的观点是:德才兼备,以德为主,有才无德者不可。之所以为什么一定不能用有才无德的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春秋战国时期智伯被灭一事的评论可以借鉴:智伯之死也,才胜德也。春秋战国时期,晋出公的时候,这时掌握晋国实权的,是赵襄子、韩康子、魏桓子和智伯瑶四个卿大夫。这四家中,又以智家的势力最大。智伯,其才华过人,智伯继位后,率师伐齐、郑,显露了才干,树立了威望,壮大了智氏的势力。成为晋国势力最强大的封主。但是贪图财货、狂妄自大、刚愎自用、没有仁德之心。后赵、魏、韩三家联合反攻智氏,智伯被赵襄子擒杀。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提到:智伯之亡也,才胜德也。他承认智伯有才,但智伯之亡,恰恰是因为他的德方面不足的缘故。云梦地方的竹子,天下都称为刚劲,然而如果不矫正其曲,不配上羽毛,就不能作为利箭穿透坚物。棠地方出产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