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保障员工的基本利益,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第三条责任部门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第四条修订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的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第二章福利结构
第一条福利定义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岗位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第二条福利结构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法定节假日等。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年终奖等。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全勤奖及其他福利等。其他性福利:包括员工生活以及培训教育。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第一条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本公司需要安排值班或是上班,根据情况节后安排轮休。第二条带薪年休假(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f(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