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父母与子女同住或子女与父母岳父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未婚子女的总人口数×30,如果得数小于等于零,则均按零计算。如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同住与否,均要按上述公式进行核定。申请家庭所有房屋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且实际无人居住的,视为无房。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f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第三章保障方式第九条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方式。货币补贴,是指市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并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并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第四章保障标准
f第十条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市政府根据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实时调整并公布。第十一条采取租赁住房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等分类情况由市政府确定并公布。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第十二条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