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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摘要: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经历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从1986年开始积极探索,由于缺少国家财政的支持和低水平的保障待遇,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实施效果不理想,1999年开始进入停滞搁浅阶段直至2002年。从2002年开始,为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各地开始进行由地方政府主导,有地方政府财政介入的新农保探索,创造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具有地方自主性,但缺乏系统性。2009年底提出的新农保试点是由国家主导的,有国家财政介入,对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在阐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历程基础上,分析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财政;待遇水平1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f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6年民政部根据“七五计划”关于“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目标,开始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积极探索。1991年民政部出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但在资金筹集方面仅对个人缴费做了较明确的规定,对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缺乏明确约束。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集体补贴和政府财政支持,保险费主要由农民自己缴纳,而且保障水平低,不能满足农民基本养老需要,实施效果不理想。至1998年底,全国共有2123个县市区旗开展了这项工作,参保人口为8025万,仅占全国农民的8。1999年出台《国务院批转整顿保险业工作小组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的通知》,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就此搁浅直至2002年。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有条
f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地方开始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宝鸡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出台,此阶段新农保筹资有地方财政支持,但在国家层面未出台全国性的指导政策和实施细则,缺乏操作层面的国家政策支持,各地模式不统一。而且没有国家财政资金投入,难以大规模推广,覆盖范围有限。国务院于2009年9月颁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农保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明确了2010年覆盖全国10的县市区,2020年实现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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