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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龙源学校初中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试行
对初中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发挥评价杠杆的功能,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为高中招生录取提供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结果,更好地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发展发挥正确的导向。根据诸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按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个性发展”的素质教育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统一,全面落实教育部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评价内容。结合初中学生实际,增加学习习惯、行为养成的评价。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更好地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基本构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339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第一个“3”指三个评价层次。包括“日常常规性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标志性成果”。“日常常规性评价”是指对学习习惯、行为养成为主的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是指教育部规定的上述六个评价纬度,“标志性成果”是指能够证明自己某一方面个性发展的实证性材料。第二个“3”指三个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在主题性评价中,“学生自评”占10,“同学互评”占40,“教师评价”占50。“9”指九个评价维度。具体为“学习习惯”“行为养成”“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标志性成果”。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等级评定。每学期的综合等级评定结果由三部分得来:一是“日常常规性评价”(日记周清月评),每月一次评定,学期汇总;要通过“日常常规性评价”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过程管理。二是“学期主题性评价”,每学期末评定一次;三是标志性成果评定,每
f学期末集中登记评定。“日常常规性评价”重点关注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占40,应结合学校常规管理进行;“学期主题性评价”重点关注素养和能力的提升,占40;标志性成果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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