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朝华”首创全国重
整程序最快记录
连年亏损,辉煌不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集团”前身为涪陵建
陶,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三峡库区首家上市公司。随着资本大鳄张良宾和数名IT名人的加入,朝华集团业务范围由建材业成功转型为电
f子信息产业。然而,朝华集团在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3年亏损,成为SST朝华,并于2007年5月23日被暂停上市。
债务缠身,走向重整2007年11月6日,债权人杨芳以“债务人朝华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三中院”)提出对其进行重整的申请。11月16日,重庆三中院裁定准予杨芳提出的重整申请。11月17日,重庆三中院发布公告,宣布朝华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1月20日指定朝华集团破产清算组为管理人。12月21日,朝华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查核实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债权人共108家,债权总额为1736亿元。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3家,债权额为39亿元;劳动债权组债权人44家,债权额为20929万元;税务债权组债权人1家,债权额74771万元;普通债权组债权人59家,债权额1334亿元。
为解困境,好江助阵2007年12月21日,朝华集团管理人向法院和朝华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同时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经调整,对于每一种债权,朝华集团做出的偿付方案如下:对于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将特定财产抵偿给该类债权人,以保证其在担保物变现范围内获得全额清偿,同时按照该类债权本金的10一次性现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该类债权人延迟变现担保财产的补偿;对于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按经确认的债权数额全额清偿;对于普通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同时,朝华集团将剩余90%本金债权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其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好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好江贸易”承债式收购。承债式资产收购完成后,债权人按照剩余债权数额向好江贸易主张权利,并恢复计息,好江贸易以其所有资产(包括承债式资产收购获得的原朝华科技的资产)承担债务。
完美执行,首创记录2007年12月22日,朝华集团管理人向重庆三中院书面申请批准重整计
f划。2007年12月24日,法院作出裁定:批准朝华集团重整计划,终止朝华集团重整程序。截至2008年1月2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