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3、加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力度,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提供根本保证。一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每年我们都举办少数民族法制培训班,请少数民族群众来听法律讲座,宣传《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依法开展活动。二是支持伊斯兰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我局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群众过开斋节等宗教节日费用,保证他们在泰能
f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为尊重少数民族特殊丧葬习俗,我区提供专门的回民公墓。三是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针对少数民族在我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们认真办理恢复和更改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加分审核等手续,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子女上学遇到的种种问题与教育局以及相关学校联系对接,均得到圆满解决。在对清真网点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清真餐饮店经营证照不全,管理中时有矛盾发生,在加强对清真餐饮业主宣传教育的同时,主动与卫生、工商等部门协调,优惠为他们办好相关手续,使清真店做到了合法经营、放心经营。四是培育民族经济健康成长。在泰州市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过程中,对泰州市主城区唯一一家清真馆的易地扩大规模重新营业争取了5万元三产扶持引导资金,解决了清真食品供应点建设问题。Page4、努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区民宗局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印成传单,到市中心进行发放,向广大市民宣传民族政策。区各街道、社区精心组织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举办元宵联谊会,近期举办了端午包粽子比赛等通过全区上下不懈努力,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遵守民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区形成维护民族团结、关注民族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突发事件。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民宗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少数民族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
f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我区先后妥善处理6起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二、主要特点我区城市少数民族有以下特点1、小聚居,大分散。城区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城东地区,社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和学生较多,其他各个街道也都有少数民族群众分布2、民族成分较多,其中回族占绝大部分,其他民族较少3、少数民族干部、知识分子占少数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