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陵区城市民族工作的调研报告泰州市海陵区民宗局2009年5月海陵区全区面积2035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3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61万人,常住少数民族584人,分回、满、蒙古等29族别随着我区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高速发展,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增加,我区外来经商人员日益增多,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日渐增多,主要来源于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年流动人口近1000人,族别构成复杂,其中以回、维吾尔族少数民族为主。全区现有清真网点30多处。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下,区民宗局把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作为整个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在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一、城市民族工作基本情况1、建立健全组织和信息网络,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为推进我区民族团结发展,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解决了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疑难、重大问题。区民宗局围绕工作重点,健全信息网络,建立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新体制,加强街道民宗助理、社区民宗信息员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与信访、公安、国保等部门联系,互
f通情况,化解矛盾。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少数民族的管理,根据我区务工的少数民族人员构成情况,按照不同省份、地区明确少数民族召集人,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了解少数民族情况,遇到突发事件,通过他们做好各自老乡们的工作。2、发挥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在基层。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在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作用。一是加大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力度。2007年,区民宗局开展了民族工作进社区工作,在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社区多次举办汉民与少数民族群众、学生一起的联谊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密切邻里关系,营造和谐社区的生活氛围。城东街道春晖社区、试采社区民族工作被省民委表彰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流动少数民族经营生活中遇到困难开展帮扶。区民宗局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经费用于少数民族困难户的帮扶,针对生活困难且因病、灾等加重经济负担的少数民族家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政策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落实最低生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