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确保餐厅厨房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第一条餐厅厨房必须建立消防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度上墙),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有专人具体负责燃气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第二条厨房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所在餐厅厨房使用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能上岗。第三条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火时必须要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原则,禁止先开气后点火操作。使用燃气灶具及相关设备的要严格按说明书要求正确操作。第四条使用燃气设备的房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它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放置任何物品;有条件的餐厅里厨房供用电要尽量采取防爆措施。第五条定期检查燃气管道、角阀及接口是否漏气,检查方法可用专业检漏仪或者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处,如果有气泡冒出,证明该处漏气,需要进行修理,定期对灶具连接管(胶管、金属波纹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和损坏的应立即进行更换。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第六条当发现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启闭
462
f电器开关等,应及时向工程部和燃气供应单位报修,严禁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警,直至可燃气体报警信号自行停止,方可进行检修。第七条发现燃气声光报警仪器报警时,餐厅经理或安全员应马上到报警器主机显示处查看是何原因,查看探头显示漏点及位置然后到相对应漏点处关闭阀门并检查修复,自己不能修复的应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派人前来处置。禁止在报警原因以及漏气点未查明未处理情况下强行使用燃气燃具。第八条使用燃气灶具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若灶具使用旁边是气瓶供气的,其气瓶与灶具必须保持大于15米以上安全距离。第九条对燃气灶具等设施,每半年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灶具发生故障时,不要强行使用,应及时报请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修复。第十条厨房工作结束时,最后离开厨房的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厨房区域安全后方可关闭门窗;关闭一切不必继续工作的设备电源,确认燃气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