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办理程序
稿件来源:李磊
提交时间:2010年10月18日
一、工作内容
办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
许可证。
二、工作依据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
则》、《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规则试行》。
三、办理程序
一取证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具备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
应的注册资金、人员条件、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建立
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保证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
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注: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安
f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二、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持以下申请材料邮寄或报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特种设备行政
审批窗口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
4份
2、申请单位情况介绍(申请报告)
1份
3、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4、申请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份;
5、申请单位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
1份
6、申请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1份
7、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委托检验、检测协议)
1份。
8、相关作业人员资质复印件1份
换证单位还需提交
1、取证以来的工作总结
2、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3、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注:申请书到山东省质监局网站WWW12365sdc
下载(WWW12365sdc
→
f政务大厅→特种设备行政管理→专用申请书表格选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
书》下载)。
(三)、受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3提出本次申请前两年内曾出现违反规定情况的
4处于对办理《安装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受有
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5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
2、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予以受理,并将签署受理意见的《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份)(2返还申请单位(邮寄或由行政审批窗口通知企业领取)。
3、不予受理的,发文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不受理原因。
(四)评审
申请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