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乙方:为拓展厦门市建设市场业务,甲方决定在厦门市设立分公司由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一、分公司经营区域:厦门市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厦门市。二、经营项目的范围:以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为准。三、分公司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四、任职期限:乙方在分公司的任期暂定为三年,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为合格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续签期也为三年。五、分公司承包经营目标: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厦门市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分公司签订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工程量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缴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一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三年,分别为:乙方2012年上交7万元,2013年上交10万元,2014年上交15万元。当年年初(新历2月底)一次性交清。甲乙双方通力合作达到双赢效益良好,可面商酌加乙方当年上交定额。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1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六、甲方职责:1、甲方负责在厦门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所需要的资料,并办理“建筑企业进入厦门市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2、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厦门市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在厦门市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3、为分公司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国家住建部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定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报总公司备案后,总公司及时配合分公司签定施工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4、按照厦门市市场需求要为分公司在厦门市开立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厦门市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分公司财务人员使用在厦门市开立的一般转帐账户。5、分公司全套印章(分公司行政章、分公司合同章、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印章由乙方保管,并做好盖章的登记工作,签批盖章的权力一般情况下为乙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