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更新:2011720阅读:栏目:建筑管理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提要:凡需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验收方可通过小区综合验收的单项工程(如消防、化施工单位进场须知提要
粪池、垃圾站、小区道路、园林绿化、路灯等),按谁施工谁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的原则,由施工单位向政
府主管部门申请专业验收,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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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场管理1、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接受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规定,
签署保证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向总承包单位交缴押金。2、总承包单位需提供以下条件:临时办公点、工人宿舍、材料堆放用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费用
由分包单位支付)。3、工程部负责总承包与独立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二、施工方案1、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报工程部审批。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需变更时应提出申请,按程序重
新审批。3、对于不编制施工方案而自行施工,或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施工单
位承担。
三、场地移交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过程部要求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并记录移交日期。2、如果整体场地不具备移交条件,可分段办理移交手续。
四、开工报告1、当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办理开工审批手
续,未办理开工手续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2、合同工期应以《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作为开工日期,且作为工期计算依据。
f五、施工质量管理
(一)材料进场报验1、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填报《材料、设备报验单》,附上《产品合格证》、《质量检
验报告》等产品质量保证资料,进口材料、设备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说明书,经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
后方准使用。2、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应按确认的样板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未确认样板,应由施工单位按设计
要求提交样板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经工程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订货。
(二)施工样板报验1、凡重要分项及涉及装饰效果的工程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应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