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信息保密工作负总责。
十一合同的交底:项目合同部负责将合同内容交底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现场技术人员,交底内容中一定要隐去分包单价等重要信息,交底应留有书面记录。
第十一条合同备案
对项目部签订的合同要实行备案制度,由项目合同部按合同类型分别填写合同登记
表和合同履行情况记录表,并附合同原件和重要过程资料如:合同谈判记录、合同审核表项目级、合同审核表各单位、合同审批表集团级、合同交底资料等。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合同签订应至少三份原件,在项目和公司分别留存,项目合同部负责将一
f套原件报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存档,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应留存一份副本,作为收取或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第十二条公章备案各项目部印章的刻制、启用、收回、注销情况按集团《印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每份合同盖章,经营管理部门必须建档登记,防范个人行为。第十三条合同调阅有关部门或人员需查阅合同资料时应办理调阅手续,并填写《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四章分包合同评审及签订
第十四条分包合同评审主要是对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进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
评审内容包括:一、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二、分包方有无履行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的行为能力,能否交纳合同总额310%的履约保证金;三、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施工合同的规定;五、合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质量职责和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六、分包工程的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是否明确;七、分包方的施工方案、过程、程序和设备的签认、审批要求是否明确;。八、双方意见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九、合同单价是否合理,条款是否齐全,文字表达是否确切。第十五条项目合同部牵头起草分包合同文本,合同双方意见一致后,必须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合同评审,合同部填写《合同审核表》,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三级管理权限执行审核或审批、备案;确需对集团《施工合同范本》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由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报集团经营管理部审批,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订。第十六条分包合同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后,由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合同审批专用章并对修改后的合同给予编号后,返回项目合同部,由合同部报财务部门和上级管
f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分包合同的交底、检查、执行和奖罚
第十七条在分包合同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