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系
(2)众筹流程①股份中心上线本项目,寻找意向认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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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人
f②中介机构组织众筹项目路演;③认筹人签署相关合同(入伙协议、风险揭示书等),并打款至股份中心指定账户;④募集期内,股份中心登记认筹人名册;⑤认筹人筛选。募集期内,发起人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对当日认购名册进行筛选。认筹人可以通过众筹平台查询筛选结果;⑥募集期结束,如众筹金额未达到最低募资金额标准,则众筹失败,认筹资金无息退回;⑦募集期结束,如众筹金额达到最低募资金额标准,众筹成功,股份中心将众筹款项划转至发起人指定账户;⑧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项目启动;
(二)众筹对象范围
1.众筹对象范围
本次众筹对象范围为:a自然人b法人、机构、社团认筹人合计不超过200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认筹对象:(1)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2)累计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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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认筹对象缴款安排
认筹对象应于指定日期(缴款日)前将认筹资金划转至股份中心指定账户。若众筹成功,5个工作日之内划转至发起人指定账户;若众筹失败,认筹款项无息退回认筹人。
(三)认筹标准
合格认筹人认筹标准:30000元份,封闭期:1年。
(四)认筹人回报
1分红安排
(1)分红的原则针对认筹人的投资,公司将在众筹成功后的第一年终及第二年终将所有净利润按照认筹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2)支付方式发起人将分红资金划转至投资人指定账户;分发红利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认筹人分红收入的应缴税项由公司代缴代扣。
2退出机制
投资人在投资1年期满后,公司安排引进战略资本和天使风投,此时机投资人可选择按照投资对价(不低于投资额的13倍)自愿退出并转让所持相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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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回购条款1回购权的行使主体
发起人拥有针对本次众筹份额的回购权。封闭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发起人可根据经营情况回购本次认筹人的全部份额。一旦发起人全部份额完成回购,除发起人外的其余合伙人签署解除合伙企业入伙协议,合伙企业解散,并在变更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管理部门相关手续。2回购条件
(1)在封闭期满;(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回购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当(第一年分红第二年分红)原始认筹额度≥70时,发起人以原始认筹额度进行回购;当(第一年分红第二年分红)原始认筹额度70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