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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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