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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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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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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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