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加12分。其他参与人员则相应减半加分(人数以教务处备案名单和导师签字共同确认为准)。3科技成果及发明专利此项目认定以证书(文件)为准,需提供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国家级科技成果获奖者,加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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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省部级科技成果获奖者,加60分。(3)授权发明专利40分。(4)申请发明专利,加15分。四、非学术文章加分1发表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公开发行期刊上一篇加2分,发表在校级内部刊物上1篇加1分,同1篇文章发表在不同刊物上,只按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以上均为第一作者加分,第二作者及以后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2在生命学院会刊《生命之光》、《ATP》、《心律》上发表原创性文章,第一作者加1分,第二作者及以后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转载文章不加分)。3编辑的刊物或非学术著作获奖的,获国家级奖,主编加20分,副主编及编委加10分,其中在该刊物上发表文章者1篇加2分;获省市级奖,主编加10分,副主编及编委加5分,其中在该刊物上发表文章者1篇加1分。获得校级奖励,主编加4分,副主编及编委加2分(加分只限一次,不累计加分)。第十三条:科技、学习竞赛奖加分分等值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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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胜奖)
f级
别402015103201510521510531106310
国际竞赛国家级省、市级校院级级
1各等级竞赛的特等奖在相应等级的一等奖分值上再加10分。2此项所指学科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IGEM大赛(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挑战杯”创业大赛和科技大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数学大赛、大学生机器人足球大赛等学科竞赛。与学科竞赛无关的竞赛,如文体比赛等项目的加分参阅文体活动加分一项。3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对应表中的一、二、三等奖。4参加同一性质竞赛,在多个级别均获得奖项的,只能计算其中加分最高的奖项,不同年限获得奖项可以累计加分。5校级比赛必须是学校相关部门为主办方,凡是学院之间联合举办的比赛视为院级比赛。学院举行的科技、学习型竞赛活动必须经过学院认可才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第十四条:英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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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优良,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雅思、托福、GRE、GMAT和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提供等同于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的证明。第十五条:计算机技术水平1.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者:二级,加3分,三级加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