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理论共同体”萌芽或发生的形式共同体理论的出发点是人类意志的完美的统一,并将它视为一种原始的或自然的状态,尽管意志实际是分离的,此原始的和自然的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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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态仍被维系着。由不同境况下人们之间关系的本质所决定,这种自然状态因而存在多种形式。其共同的根本点在于出生后生命成长的一致性,以及这样的一个事实:人类意志,就他们的任何一个都联系着特定的肉体而言,必然会通过父母承嗣和性的关系或别的必然性联系而彼此联系的。这种紧密的相互联系,作为直接的相互肯定有三种强烈的表现形式。即:1)母亲和她孩子之间的关系;2)在自然意义或一般生物学意义上的夫妻关系;3)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至少在是那些彼此知道对方是同一母亲后代的人们之间的那种关系。如果在个人的种种亲密关系中可以设想共同体联系的萌芽或倾向或力量会深植于个人意志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就是上述三种关系,共同体联系在它们中最强有力也最可能得到发展。但每一种关系的重要性都是独特的。(A)母子关系是最为深刻地扎根于喜爱或纯粹本能之中。而从肉体联系转化为精神纽带的过程也是明显的。但是肉体联系越显著,它与出生的关系也越密切。这种关系意味母亲必得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喂养、保护及教育她的孩子,直到孩子能独立生活。随着这种发展,母子间关系本质逐步丧失,母子之间的分离变得越来越可能了。然而,通过母亲与孩子的日益习惯对方以及油然而生思忆对方所给予的快乐,尤其是母亲关心照顾孩子的艰辛使孩子满怀感激之情,这种分离趋势可以被抵销,或者至少被遏制。除了这些直接的相互关系,其它间接的关系包括:快乐、习惯,以及对生活环境的愉快回忆。同样包含共同记忆生活中那些亲密的、有助益的、可爱的人们,比如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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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如果他与母亲一起生活,还有兄弟姐妹或叔叔阿姨。(B)性本能并不在任何时候都能使永久的共同生活成为必然。而且,在其开始时,它会导致一种既定的相互关系,即对妇女征服的片面关系。由于妇女天生比男子柔弱,妇女会被降低到仅仅是被占有或被奴役的对象。由此,男人与他妻子的关系,如果被看作独立于亲属关系以及基于其上的各种社会势力,那么支持他们的关系就只能主要通过彼此相互习惯,从而把他们的关系塑造成相互肯定的关系。除此以外,先前提到过的那些因素也会帮助增强这种纽带,这是很容易被理解的。尤其是作为共同结晶的孩子,以及共同的财产和家庭。(C)在兄弟姐妹之间,没有如同母子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