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第二十四条当发生按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当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办理。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的续订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有一方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参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执行。第二十六条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一)由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凡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将按规定支付。(二)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如果员工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其违约金的金额为服务期尚示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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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赔偿。(三)公司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约定保密义务、竞业限制条款、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以及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等,如果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规定的,员工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四)员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公司照成损失的,应对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五)员工违反公司行为规范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六)员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等)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按下列实际经济损失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1、公司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其支付的各项长期或短期业务培训费用;3、因公司交予的任务被迫中断导致业务流失或客户索赔等情况的产生,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4、本人所操作的业务不能收回应收账款的,应按公司的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5、给公司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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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五章薪酬福利管理第二十七条本公司工资分配实行月薪制与绩效考核加奖励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将责任、贡献、效益与风险有机结合。绩效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