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已有清单计价;D.4预算、标底、控制价(不含清单)编制;D.5预算、标底、控制价(不含清单)审核;D.6预算、标底、控制价含清单编制;D.7预算、标底、控制价含清单审核。E.合同谈判及条款制定。F.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G.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G.1工程结算编制;G.2工程结算审核。H.工程造价纠纷鉴定。I.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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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4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适用法律、42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5通讯联络5通讯联络51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核实、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的通讯(包括派人面交、邮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在对方收到后生效。52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委托人、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约定发送通讯。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另一方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的通讯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视为送达。二、合同主体6.委托人义务6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62委托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要63委托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64委托人应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1)委托人代表的具体人选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并授予其代表委托人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所需的一切权力。(2)委托人代表应代表委托人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对委托人负责。委托人代表在委托人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委托人应予认可。65委托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人支付相应咨询酬金。66委托人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咨询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余款待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时,一次性付清。7委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