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夫妻财产关系日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为了适应现实社会生活的需要及与国际社会接轨,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夫妻约定财产制,反映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符合世界各国民事法律发展的潮流,顺应了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物质内容和财产关系日益复杂化的要求。
在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反映了对民事权利主体意愿的尊重,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符合私法基本原则。在夫妻约定财产制下,夫妻双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夫妻财产,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志的尊重,一方面满足了夫妻婚后仍享有自主处理财产问题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对减少因财产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做出贡献。
我国有关夫妻约定财产方面的规定已日益完善,这是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但该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为了近一步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我国应在借鉴别国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出发建立起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既科学、规范、明确、具体,又具有操作性的夫妻约定财产制。本文拟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完善建议作一些粗浅的探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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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录
摘要11.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概述1
1.1.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立法沿革21.2.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内容3
1.2.1.关于约定的主体立法的规定31.2.2.关于对约定标的的规定31.2.3.关于夫妻对财产约定的效力41.2.4.约定的方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41.2.5.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种类42.国外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立法规定52.1.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立法规定52.1.1.德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立法规定62.1.2.法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立法规定62.2.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立法规定62.2.1.英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立法规定72.2.2.美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立法规定73.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存在的缺陷73.1.我国现行夫妻财产约定制度限制了当事人约定的自由度83.2.对约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