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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二条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班级学生中评价好;3热爱所学专业,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勤奋刻苦,既注重理论课的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在创建文明宿舍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达到标准;5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必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第三条凡在评选的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奖学金。1学年内期末考试一门及以上必修或限选课程成绩不及格者;2因自身原因申请了课程缓考者;3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f4因故休学在休学期间者;
5未办理缓缴手续,无故拖欠学费者。
第三章学院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标准
第五条学院奖学金
1评定的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全体注册的学生。
2学院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
等级
标准(每人每年)比例
特等奖5000元
03
一等奖2000元
2
二等奖1000元
5
三等奖500元
23
3评定的具体条件
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班)前10;
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班)前15;
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班)前20;
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班)前40。
4评定办法及步骤
(1)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应在次学年开学后一个
月内评定完毕;
(2)个人申请,填写《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一份);
(3)奖学金评定由辅导员及班主任牵头,吸收班、团干部和学
f生代表组成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对本班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推荐,经辅导员及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系党总支审核。各系对初审名单公示三天。无误后,将《综合测评汇总表》、《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和《奖学金审批表》各一份报送学院资助工作中心(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奖学金;
(4)获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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