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治安处罚不服必须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符合条件。9、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原则是判断行政决定的内容是否合理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平等对待、比例原则和正常判断和没有偏私:(1)平等对待。平等对待包括三种情形,即同等情形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比例对待;(2)比例原则。比例原则包括必要性原则和狭义的比例原则。(3)正常判断,即我们只能将大多数人的观点作为是否合理的标准;(4)没有偏私。这项规则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在实施行政决定时不受外部压力的干扰,对所处理之事没有成见,在做出决定之前未私自与一方当事人单独接触过。10、10、行政主体中的派出机关职权行政主体的派出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经有权机关批准而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承担该区域内各项行政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地方组织法第68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区公所,作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这些派出机关在法律上是职权行政主体,在事实上也发挥着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的作用。
11、行政合法性原则:11、行政合法性原则:①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决定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它是行政必须服从法律的基本准则。②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一法治、民主和人权原则为基础的。(1)法治原则。法治原则要求国家用法律来治理社会。因为只有法律才能以国家的名义来推行,才具有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2)民主原则。民主要求国家能够自我约束。因为只有在国家尊重民意,尊重宪法和法律的基础,才会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存在;(3)人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和制度的存在也要以保障人权为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行政行为必须以人权原则为基础。③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原则:第一,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即行政机关所指定的行政法规范是法律创造的;第二,法律优越性原则,即法律对即法律对行政具有支配性地位,行政作用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第三,法律保留原则,即一切行政作用虽非必须全部从属于法律,但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由法律规定。12、简述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做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