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63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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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7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21除12款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主办代理律师的;722乙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的。7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3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73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733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且经催告仍拒绝支付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时,乙方有权中止办理委托事项或解除本合同,因此可能给甲方带来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82甲方无故终止委托时,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对应收而尚未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为办理委托事项代为垫付的实际开支等费用有权向甲方足额追偿,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款项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83甲方如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视不同情况酌情退还所收取的律师费。84乙方无故解除合同时,应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对应收而尚未收取的费用亦无权收取。85因乙方违反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并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文书送达的特别约定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函件等文书,均以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邮箱为有效送达地址,若一方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文书一旦按照有效地址邮寄(包括变更后的)并被证明已寄出,即视为送达,对方是否签收、签收人是谁,均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有效期及份数10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的签约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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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终结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费用之日止。
10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4除用于参评、投标、学习交流等正常活动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用于其他活动。
105本合同正文共六页,加盖有双方的印章作为骑缝章。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约代表:日期:年月日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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