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
46按本合同第6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及乙方律师为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实际开支。
47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若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所作出的决定而出现的后果,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严重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48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的联系人,负责向乙方律师转达甲方的指
示、要求和介绍案情、提供证据材料以及转达乙方律师代理情况、需要答复
和解决的问题等。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指示和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否则
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责任。甲方更换指定联系人的,应当提前书面通
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充分运用自身法律知识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认真研究案情、代理出庭,及时就委托事项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工作进展汇报等。
53不得滥用代理权,也不得超越代理权行事。
54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纪律的行为。
55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完结后,不得泄露因办理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出于办理受托事务所需,向审理机构和审理人员以及向有关部门反映案情提交和陈述除外。
3
f56不得运用自身的社会关系或其他影响力,对委托事项的处理结果施加不当影响。
5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所接收的甲方证据原件应当妥善保管,且在使用后应及时返还。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
61律师代理费甲方选择下述第项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611律师代理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为:拾万仟佰拾元整(小
写¥:
元整),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至乙
方的如下账户内: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银行地址:
612
。(注:本项用于分次付款、风险代理等情况)
62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律师代理费:
62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第三方代理委托事项的;
622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而原告方撤诉或者甲方自行与原告方和解的;
623因甲方原因乙方解除本合同,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
63工作费用
631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63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翻译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6312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需要到青岛市外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