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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及企业管控思考
国美电器的股权之争,正在为商界提供一个关于企业管控的非典型案例。文:方正商学院郭士英案例背景:控制权对决的由来及简要分析国美电器是2004年于香港上市的公司,其时黄光裕控股75。目前总股本约为15055亿股,黄光裕及其夫人杜鹃的持股约51亿股,占比为3398,是公司的创始人、最大股东、实质控制人。目前决战正酣的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另一主角是陈晓。陈晓于1996年创立上海永乐家电;2005年10月,永乐在香港成功上市,募集资金1026亿港元;2006年7月,永乐电器因在与外资对赌中失利而被国美电器并购,之后12天黄光裕即聘陈晓为国美电器总裁;2009年1月16日起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兼总裁;2010年6月28日起,陈晓辞去总裁,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至今。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黄光裕被羁押后,曾通过其律师多次给国美董事会和管理层发出指令,希望国美将其个人的作用与企业生存发展相捆绑,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不过,方案没有被接纳。2009年6月22日,国美电器与贝恩投资签订合作协议,合计向贝恩投资发行了约1804亿港元的7年期可转债券,转股价格1108港元,同时,国美电器以每股0672港元公开发售约2262亿股,两项融资3324亿港元。在这次融资中,贝恩资本是包销商,为避免控股权被恶意稀释,黄光裕先以每股1705港元大幅减持235亿股,共套现约4亿港元,随后于7月31日以每股0672港元、出资549亿港元申购816亿配售新股,使其在国美持股比例保持了目前的3398。陈晓主导的董事会引入境外财务投资者贝恩资本时,黄光裕并不赞成,但鉴于当时的困境,双方没有摊牌。陈晓在与贝恩的合作协议上建立了攻守同盟,被视为“去黄”和巩固陈晓本人控制权的主要安排。双方约定:国美电器需尽力确保陈晓本人在国美任期三年以上,保证贝恩资本方面的三名董事人选。还与现有核心团队进行了利益绑定:如果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就属国美违约。另外,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了数亿元的贷款担保,如果离职将会解除担保,根据双方签订的可转债条款,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国美违约,所以陈晓被免的结果很可能触及违约条款。如果国美电器出现以上任何违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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