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的发展大大滞后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而在发达国家,企业债券发行量往往是股票发行量的310倍。我国的“股强债弱”格局表现地十分突出。三企业债券融资相对滞后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来说,企业的价值在一定的范围内会随着负债的持续增加而上升,企业的融资顺序表现为:内部融资优于债务融资,债务融资优先于股权融资。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股权融资,忽略债券融资,造成了我国企业股票发行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即存在有股权融资偏好。这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股票市场融资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四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目前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制度,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的限制;价格受到管制,如债券利率区间的限制,企业债券利率在管制下缺乏弹性,无法公允反映债券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别,使企业债券和其它金融工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同时,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受到管制,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受到管制等。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缓慢的原因
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第一,企业缺乏独立财产权,造成部分企业债券兑付困难。由于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因此并不能真正承担履行债务契约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融资活动获得资金来满足生产经营及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问题,却不能真正承担融资失败的财产责任。一旦发生融资失败,责任最终只能转嫁到政府或发行承销商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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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介机构身上,这种情况严重地影响了银行和证券公司地资产质量,形成一种金融风险。债券承销商与企业债券市场地积极性因此大大降低,同时,投资者购买企业债券的积极性也因债券兑付问题而大大受挫。第二,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重股轻债”,缺乏发债的内在动力。在我国,有资格上市的公司基本是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而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这种特殊的产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常常并不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者自然首选股权融资,后选债务融资。二法律、法规限制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法律、法规限制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首先发行主体限制,中国现有的企业债券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