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的认识;注重数学知识与实际的联系,发展学生的应用意识和能力;关注数学的文化价值,促进学生科学观的形成;改善教与学的方式使学生主动地学习;恰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教学质量;正确评价学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实施促进学生发展的多元评价。4.数学教学方法的启发式原则,传统教学方法讲解法、谈论法、练习法、讲练结合法、教具演示法等的讲解和运用,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5.小学数学教学原则: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严谨性与量力性相结合的原则;数与形相结合的原则;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6.中小学数学的逻辑基础:数学概论;数学命题;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数学推理;数学证明。7.数学基础知识的教学与基本能力的培养:数学概念的教学;数学命题的教学;数学思想方法的教学;解题的教学;能力的培养。8.数学教学的基本功:组织教材的基本功;数学解题的基本功;运用数学手段与方法的基本功;组织教学的基本功;中学数学教学评价命题的基本功;参予数学教学研究的基本功。9.制定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学期、单元、章节教学计划;依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学生成绩考核,进行教学设计,编写教案、学案和说课案;收集教学过程中的反馈信息,指导、改进、调整教学。四、考试要求专业知识1.知识要求:知识是指本大纲中所列考试内容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其中的数学思想和方法。对知识的要求要达到(1)理解和掌握、(2)灵活和综合运用、(3)全面系统把握知识的相互联系和规律三个层次。对于考试内容中所列小学数学知识要求达到(1)、(2)、(3)层次;初中数学知识要求达到(1)、(2)层次;高中、大学数学知识要求达到(1)层次要求。(1)理解和掌握:要求对所列考试内容有较深刻的理论认识,能够解释、举例或变形、判断,并能利用知识解决有关问题。(2)灵活和综合运用:要求系统掌握考试内容的内在联系,能运用所列内容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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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全面、系统把握知识的相互联系和规律:要求清晰理解考试内容中初等数学、高等数学的知识间的相互联系、规律,能用较高的观点分析中小学数学知识中的有关问题,阐述其原理和规律。2.能力要求:能力是指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1)思维能力:能深刻地理解问题和资料,并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