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要点和工作方法(根据公安部消防局防火处马恩强处长的讲话整理)
一、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点(一)“四个能力”建设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1)单位是否以文件形式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及志愿消防队人员组成(把原有的“义务消防队”改为“志愿消防队”。)(2)岗位人员是否会检查本岗位火灾隐患并填写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样式详见附件)要求岗位人员必须掌握以下三点:一是了解本岗位用火、用电等火灾危险情况;二是了解本岗位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三是了解本岗位附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常闭式防火门开启状况。(3)是否制定本单位防火巡查制度。(制度和防火巡查记录表见附件)(4)是否填写巡查记录。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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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是否制定本单位定期防火检查制度。(制度和防火检查记录表见附件)(6)是否按防火检查制度中规定的检查时间开展防火检查并填写记录。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1)单位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详见附件,预案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要体现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员分工)志愿消防队(2)是否每半年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并填写记录(记录详见附件)。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1)员工是否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掌握逃生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2)发生火灾时,人员密集场所在每一层疏散出口、通道都要有人引导疏散,要做到定人、定点、定岗,单位每名负责引导疏散的员工都必须掌握自己的位置、职责。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重点部位、危险场所等要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设置标识(除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使用统一的标识外,其他宣传性标识应结合场所性质内容有所不同)。(2)单位领导懂得基本消防法律法规和常识,达到“四懂四会”要求:“四懂”是指: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四会”是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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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记录详见附件)(二)单位现场参观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