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逐项颁布实施,1998年1月财政部颁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9年10月九届人大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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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会计法》明确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规范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经过7年的快速发展,“两则、两制”及其补充规定对现实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逐渐显现出来。为此,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颁布实施之后,财政部于2000年12月颁布了各行业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2001》,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发布实施,在总体上打破了所有制、行业的界限,对于各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会计核算,陆续以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形式发布,它标志着我国新一轮会计改革高潮的到来。1992年颁布自《企业会计准则》、1997年颁布实施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以后,我国陆续发布了30多个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已有17项具体会计准则定稿发布,正式实施,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很大反响,对于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了积极作用。至此,也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核算法规规范进入到一个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的时期。然而,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国际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进程和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会计理论的不断发展和日趋完善,这便要求我国企业会计核算法规规范要顺应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能够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可比的财务信息,促进中国企业在境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需要也日益迫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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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会计准则体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03年,财政部完成了会计准则委员会的重大换届改组,正式启动新会计准则的建设工作。2006年2月,经过各方多年努力,我国终于构建起了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小企业除外)各项经济业务、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施行。新会计准则体系作为“我国会计史上新的里程碑”,既是旧有阶段的终点也是跨入新阶段的起点,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最终实现了全面接轨,至此也标志着此前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的局面即将得到改变,会计准则的作用和地位将得到全面加强,有关的会计制度将被逐步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