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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FTA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作者:王婧来源:《今日财富》2018年第04期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多边贸易体制开始逐渐暴露出其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诸如多边贸易谈判的难度开始逐渐加大、谈判的进程缓慢、无法有效的满足一些国家对于贸易自由化方面的多元化的需求……。因此,为了解决多边贸易中所存在的这种个性化问题,双边贸易协定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国家之间的贸易达到一种补充的作用,不断完善和优化双方的贸易往来。中澳双方在1972年就开始建交,此后双方的合作不断优化深入。2003年,双方开始就双边FAT的可行性开展研究,直到2005年开始正式就此进行贸易谈判,经过长达10年的谈判,终于在2015年6月17日正式签署中澳自贸协定。对于中澳两国而言,同属于农业的生产和贸易大国,因此,农业领域协定的制定一直成为两国谈判的重点。一、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的相关规定在FTA制定的过程中,农业贸易方面的协定一直是谈判所关注的焦点,对于农产品领域方面,中澳双方都对此进行了相对较高的自由化的调整。协定制定前,我国农产品的平均关税为1294,而经过降税期后,农产品的平均关税会降至051。而且根据FAT中的有关规定,5年后,我国将有892的农产品关税将会降至为零。而澳大利亚在协议生效后会有994的农产品的关税会立即降为0,而剩余的农产品的关税则会在3年之内全部调整为0。二、中澳农产品贸易关系分析(一)中澳农产品贸易状况分析自2005年开始,中澳双方就FAT的谈判正式启动,2006年,中国就已经成为了澳大利亚最大的进口来源国。而在2009年,中国已经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进口国,自此,澳大利亚一直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从2005年到2016年,中国从澳大利亚在农产品方面的进口额增长了3倍多;与快速增长的进口额相比,出口额的增长相对缓慢,从271亿美元增长到了2016年的1053亿美元。在这12年的发展过程中,在农产品方面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额要远高于其出口额,尤其在2006年以后,进口额更是增长快速,在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方面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的状况,而且这种逆差随着发展不断加大,到2016年,逆差已经达到了8153亿美元。作为对方的贸易伙伴的中澳两国在各自农产品贸易中地位并不是对等的。不管是从进口角度看还是出口角度看,中国都是澳大利亚十分重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作为其进口来源地的地位要远低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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