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矿瓦斯治理能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有效化矿井。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安监通(2016)2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现制定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一、成立领导检查小组2016年4月10日,我矿成立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全面、专项、有针对性的组织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组长:李刚华副组长:张忠强、郭启兵成员:朱长贵、张长发、冯佳、何方、徐贤富、鄢威巍、石满江、唐春、周作伍、余浪、文永厚、赵友平、冯泽华、王仕祥二、检查小组职责组长: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人、财、物协调;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且督促检查瓦斯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成员: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负责检查排查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安全
f隐患及问题;负责检查全矿瓦斯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三、检查内容。严格按照《盘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内容》(盘安监管通字【2016】40号附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认真进行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对我矿井下进行隐患全面排查。四、工作安排从2016年4月10日起,分三个阶段完成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1、自查自改(第一阶段,4月10日至4月12日)。我矿要结合实际,对本矿瓦斯治理各环节的工作开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大排查,找出瓦斯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全面的进行隐患排查2、编制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方案(第二阶段,4月13日至4月24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工作人员;按照“五定、五真”要求落实整改销号工作。3、复查验收及总结(第三阶段,4月24日至4月27日)。整改完成后由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规定时间内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整改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根据情况予以5005000元处罚;
f复查验收合格后由领导小组提出自查报告,在4月28日前报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做好行管部门对我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复查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