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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社会化养老模式研究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社区和社会帮助家庭成员为在家里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其定义包含几层意思:就其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看,既有家庭成员的照顾,也有社会的帮助,尤其强调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重要作用。就其享受服务的客体看,主要是在家里居住的众多老年人,而这部分老年人目前几乎囊括了老年群体的全部(确切地说是99左右)。就其提供的服务内容看,门类众多、丰富多彩,既有养和医等物质生活方面的服务,也有文化娱乐、情感慰藉、心理疏导等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服务。就其提供的服务形式看,是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既有请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机构中享受自己所需要的多种服务,也有派专业为老服务人员走进家庭为行动不便和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提供的多种包护服务。因此,可以说居家养老服务实际上是在社区建立一个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它具有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等特点。我国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正是这一体系的基础工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战略选择,是我国目前破解巨大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也是依据中国国情,尊重民族传统,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发展社区服务的重要途径。它对于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地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还创造和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多种多样的服务模式。我这里结合调研掌握的材料,对几种最主要的基本模式做一个简要地归纳、比较和分析,以便使各地在今后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时能够有目的、有选择地学习、吸收和借鉴,学其所长,避其所短。1.政府主办,层级联动模式。这种模式在我国中、西部许多城市开展得居家养老服务中被较为普遍地采用。它主要是采取各级政府和街居社区运用行政强制力进行推动的办法,运用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和各级行政组织的自筹资金,相应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几个不同层面分级建立起规模有别、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有别、服务对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并建立区、街、居三级管理机构,为本辖区内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主管,政府承办,行政推动,行政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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