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方式评估时,必须编写评估报告书,明确评估内容、范围、条件、环境、结论、建议等内容,参与评估人员签名。评估报告书必须报上一级业务管理机构审查,不得直接按照评估报告结论进行建设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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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七条岗位评估采用评估表方法时,可以采用评估卡片或评估活页表,必须将涉及到的班组、工序和本岗位的评估结论和要求记入记录中,被通知岗位整改作业的必须经班组长签名复查确认。
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对现场评估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汇报、处置程序。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运行,发出预警,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并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和单位值班人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评估;存在中等可控风险的,必须通知岗位人员,同时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复查验收责任;存在可控风险的,采取预防性措施直接“手指口述”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应遵循消除、减弱、隔离、联锁、警示、个体防护的先后顺序原则,优先考虑和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各级评估得出的结论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能现场公示的应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不能公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第二十一条各类评估报告、评估表、检查记录等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规定制度要求。
第二十二条确定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和编制规程措施时,应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作业方法的可操作性、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防范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第二十三条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对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管理程序、方式方法、管控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根据上级新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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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十四条单位负责人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档案,各类评估报告、安全评估表以及检查记录等文字资料,应做到谁评估、谁签字、谁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保存期限,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单位负责人应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教育培训。
第五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基本要求第二十六条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第二十七条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