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偏离时,应分析原因,制订并落实纠偏措施。
第五章进度计划编制第二十二条公司综合计划及进度计划是开展输变电
工程建设工作的主要依据,调度运行、生产运维、营销及农电等部门制订的电网建设相关专项计划应与其协调一致。第二十三条进度计划编制工作由基建部门负责,发
展、物资部门提供项目前期、招标管理关键节点的时间信息。第二十四条进度计划包含以下重要节点的时间信息:项目前期的可研批复、核准;工程前期的设计定标、初步设计评审、首批物资定标、施工及监理定标、场平完成;以及工程建设阶段的开工、投产等。第二十五条进度计划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前期、工程前期工作时间及进展情况,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合理制定计划开工时间。(一)可研批复之前,不得开展设计招标;(二)项目核准、初设批复之前,不得安排物资采购与施工招标;(三)施工队伍、监理队伍确定并签订合同之前,不得安排开工。第二十六条进度计划编制应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建设规模、招标采购及设备物资生产供应合理周期、初设评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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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批复周期、施工难度、停电安排等因素,把握开工节奏,保证合理工期,实现均衡投产。第二十七条进度计划编制工作流程(一)每年9月,在开展下年度综合计划建议编制工作的同时,省公司建设部组织开展下一年度进度计划建议编制工作;(二)每年11月份,省公司建设部以综合计划项目预安排计划为基础,细化编报下年度一季度开工投产项目进度计划建议,经公司审批后,12月份下达一季度开工投产项目进度预安排。(三)省公司建设部配合发展部编制年度综合计划,确定年度建设项目、规模及开工投产计划安排。根据综合计划,省公司建设部完成年度进度计划建议稿的编制及上报。国网基建部组织审核后,2月份下达公司年度建设进度计划。第二十八条对于多个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建设管理的
跨辖区工程,由上级基建管理部门协调统一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第二十九条公司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下达后,省公司建设部负责分解落实建设任务,编制下达省公司年度建设进度计划。第三十条省公司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下达后,建设管理单位组织业主项目部按照进度计划编制项目进度实施计划,组织参建单位编制具体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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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章进度计划实施第三十一条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物资、调度、运检部门,统筹物资供应、停电计划、竣工验收等工作安排,按目标计划对工程建设阶段关键路径加强管控,满足进度计划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