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法律概念的界定
【摘要】国外法律一般将消费者定义为以个人消费或者生活消费为目的的个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的界定不明确,并日益显示出弊端。理论界对消费者概念的认识也众说纷纭,有认为只包括个人的,也有认为包括单位的。消费者的概念应界定为,是指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消费者的消费目的要件是为了个人、家庭及亲友的消费,主体要件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单位不包括在内。【关键词】消费者;概念;界定1国内外法律对消费者概念的界定11国外法律关于消费者的界定随着商品经济的出现,在市场关系中,消费者己经成为与政府、经营者并存在而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消费者一词也已经成为了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地采用。相关国际组织及世界各国和地区基本上都在其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中对消费者作了明确的界定,虽然对其范围界定有所差别,但在表述上却大同小异。如国际标准化组织(150)的消费者委员会于1978年5月在其首届年会上对消费者所作的定义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或者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俄罗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消费者定义为“使用、取得、定作或者具有取得或定作商品(工作、劳务)的意图以供个人生活需要的公民。”泰国《消费者保护法》则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买主和从生产经营者那里接受服务的人,包括为了购进商品和接受服务而接受生产经营者的提议和说明的人。英国1977年的《货物买卖法》第12条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交易是指一方当事人在与另一方当事人从事交易时不是专门从事商业,也不能使人认为其是专门从事商业的人。对消费者的主体范围,各国立法基本上规定得比较一致,一般的国家都将消费者定义为以个人消费或者生活消费为目的的个人。12我国法律对消费者概念的界定在我国,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之前,各地颁布的消费者保护条例,也对消费者进行了不同的界定。并几乎一致地认为单位也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例如,《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1994年12月9日修正)第2条第1款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消费者,是指为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其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