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盖章处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表应填写其委派代表的情况。4、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f(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时填写此页)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本人出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郑重声
明,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辑。(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确认。
签字:
年月日
注:主要负责人包括: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事务的合伙人(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f(涉及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人员变更时填写此页)
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
姓名亲笔签字性别国籍任职期限职务
证件名称及号码
户籍登记住址
产生方式
注: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填写此表,其他类型企业不填写。2、“亲笔签字”栏内应由各成员本人签字,如不能在表中签字的,应另提交记载新任职人员签字的有关文件。3、“职务”系指董(理)事长(执行董事)、副董(理)事长、董事(理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的独立董事应在“职
务”栏内注明。4、“任职期限”按照章程规定填写。5、“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董事(理事)、监事填写“选举”或“委派”;经理填写“聘任”。6、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7、请将新任董事(理事)、经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下页。
f新任董事、经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新任董事、经理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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