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激励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五、激励期限
本激励方案自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度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盈利及考核情况执行一次,每年具体激励实施计划公布及实施时间为1月1日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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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激励额度
1、激励总额度用于利润分红激励的款项提取标准为公司实际净利润的10,即: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10计算。超额利润是净利润达到100万(在其他利润均除去的基础上),公司将拿出净利润的50对全员进行分红。由分红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本人承担。例: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50万,利润分红提取标准为10,则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50105万;若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200万,则超额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20050=100万。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根据本激励方案生效日的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确定激励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各人员任职岗位的岗位价值及岗位工龄系数确定预授虚拟股(预授虚拟股是为了便于计算各岗位实际得到利润分红的比例而设置的数值,暂定预授虚拟股的总额度为300万股,该总额度会随着人员岗位增加或减少调整)如下表
序号12345678910111213
注
岗位
销售总监部门经理渠道经理市场督导销售业务店长导购客服库管行政助理会计出纳采购
小计:
姓名
预授虚拟股(万股)
分红比例
3004
10000
f(1)当公司引进某岗位职位而导致新增的激励对象或某岗位职位原激励对象流失,则在股权激励总股数中相应增加或减少与该职位价值相对应的股数,但总的用于计算激励款项的激励比例不变。
(2)激励对象每年的分红比例激励对象每年实际获得的激励额度所有激励对象实际获得的激励额度之和。
(3)激励对象每年的分红金额=该激励对象的分红比例实际获得的分红激励额度
3、支付方式
1若被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低于2万元时,则该分红奖金当年一次性发放;
2若被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大于2万元时,则采用5:3:2原则递延支付(即在三年之内,分红的当年发放50,第二年发30,第三年发20);
3在公司按照本激励方案的规定向激励对象实际发放利润分红时,激励对象必须在岗在职;对于实际发放当时已经不在岗在职的人员,则无权再按照本激励方案的规定享受激励分红;
4本激励方案项下的分红在每年4月30日前发放,公司在向激励对象发放利润分红时,有权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4、退出机制
在本激励方案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如发生以下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