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这种典型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电力工业的发展。国务院于80年代初确立了“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集资办电”和“因省、因网制宜”的发展方针,迈出了电力产业改革的第一步7。主要改革措施:一是以“电厂大家办,电网国家管”为方针的集资办电政策,对新建电厂实行“还本付息”电价,二是在管理体制上以省为经营实体,中央政府逐步放松对电力工业的准入监管和价格监管,适当放权给地方政府。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打破了原来独家办电的局面,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办电的积极性,全国性电力短缺的矛盾基本得到解决。但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比如:电价管理体系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政府的监管行为造成了市场与发电企业行为的扭曲8。
(2)政企分开、市场化改革试点阶段
为了解决政企合一的体制性弊端,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中国电力开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标志着电力体制进入第二轮改革。到2000年底全国近三分之二省级电力行业完成了政企分开。同时,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确定了“厂网分开、省为实体”的改革方向,在“五省一市”进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经过此阶段的改革,企业经营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明确,电力产业政企合一的体制性弊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克服,激发了电力企业的内在活力,但仍存在国家电力公司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等问题9。
(3)“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实施阶段
2002年初,中央政府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具有实质意义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于此开始。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组建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2005年电力产业监督法律和政策的执行和落实;二是对电网资产进行重组划分,成立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三是培育发电市场竞争主体,2002年底,中央政府将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发电资产重组划分为五家全国性的发电集团公司;四是建立健全电力监管法规体系。这段时期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在多个方面都实现了重要突破:基本完成厂网分离,打破了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的体制和模式,开始形成发电领域投资激励机制10,电力监管委员会使电力市场有了中立的市场监管者。
对于我国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成果、绩效,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分析和评价。有人认为“电力行政性垄断不仅没有打破,而且有进一步加强的趋势。电力改革继‘厂网分开’之后,应实现‘主辅分开’,接着是‘输配分开’,最终建立规范、公正和高效的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