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职业中专“双师型”教师考评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切实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技能水平,特制订《衡阳市职业中专“双师型”教师考评方案》。一、“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教师在申请认定双师型之日的前两年内,承担相应专业学科的理论教学任务、学生的课程教学、实训、生产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讲师(或以上)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学校中居先进水平;2.近五年中有半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二)认定程序1.“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一次,一般在每年10月份受理。2.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衡阳市职业中专“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3.申请人所在教研组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汇总本教研组所有申请人情况,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教务科,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并报校行政会批准确认。4.学院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在学校教科科备案管理,并由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5.“双师型”教师资格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教师要重新申请资格认定。二、“双师型”教师的职责1.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专职教师学年教学总工作量达到360节,其中对应专业(学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节,校内兼课教师对应专业(学科)学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20节。2.教学业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f3.承担实验、实训课的教学工作、实习指导工作或其它实践性教学工作,且工作量不少于本专业(学科)教学总工作量的25。4、完成以下工作之一项:(1)二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或作为参编出版发行本专业的论著、教材。(2)二年内主要参与(前三名)完成实践性教学场所建设工作或教学器具的设计制作工作,且建设工作通过评审或验收。(3)二年内主要参与(前三名)完成本专业应用技术课题的研究工作或其它相应的技术工作,且研究工作通过评审或验收。(4)二年内主要参与(前三名)完成本示范专业建设、专业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