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表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成为我国各级政府下一步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以及《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向和具体做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实现对各类社会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汇集、加工和公开、利用,强化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惩戒失信行为,褒扬诚实守信,维护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社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启动。
12建设目标
建成统一的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信息归集机制,全面归集和共享辖区内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市企业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构建内、外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用信息产品的加工,以满足政府部门社会管理需求为主、兼顾社会服务需求为目标,依法依规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公共事业单位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核查和交换等服务。
13建设功能要求
1、信息归集
(1)归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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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XXX社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案
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在行政机关、司法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关于各类企业及其经营活动中与信用有关行为的记录。
个人信用信息:是指自然人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履行义务记录和相关数据。
(2)归集策略以“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建立数据归集、处理环节的质量控制,实现数据归集可追溯、疑问数据可反馈、异议数据可修复。
2、数据处理
对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去重、格式校验、业务规则校验、关联比对等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使归集到的信息数据有效、合理、完整。
(1)数据去重(2)格式校验(3)业务规则校验(4)数据关联比对(5)疑问数据处理(6)信息修复(7)应用数据加工(8)统计分析
3、数据交换
通过对部门信用数据归集,形成全市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已实现省级信用数据大集中的部门,市对应部门的信用数据可以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分发,省级系统需要的数据可由市信用系统负责上传。建议接口多采用自动化,关注编码的规范统一,增强接口数据的校验和容错能力。
4、信息服务
(1)企业信用信息查询(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