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级加05分,其中第一名05分,第二名04分,第三名03分。(2)省级以上加1分,其中第一名1分,第二名08分,第三名05分。(3)集体项目按省、市级标准加倍加分平分给参赛选手单位。
6.其他需要机动加分的情况,由分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内容和加分标准。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二0一0年四月
下城区公安分局二О一一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为提高警务工作效能和队伍管理水平,推动全局各部门加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
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经分局研究,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
分局各科、所、队、室及全体民警。单位考核分为四个序列:第一序列: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行政科、法制科、户政科、科技科。第二序列分两个层面:第一层面:国保大队、经文保大队、禁毒大队、看守所;第二层面:刑侦大队、特警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第三序列为分局派出机构:天水、武林、长庆、潮鸣、朝晖、文晖、东新、石桥派出所。
f第四序列:刑侦大队、特警治安大队下属中队。二、考核目标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力争在市公安局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在全省打防控工作考核中力争成为优胜单位;队伍正规化建设力争先进单位;执法质量考核中,力争成为执法优秀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分局的工作目标实施分级、量化考核,全力打造“敬业、专业、公正、廉洁”的下城公安队伍。三、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打防控工作、专项业务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满意度测评和创新创优。(二)考核标准: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上不封顶。第一序列:业务工作35,执法规范化建设15、队伍建设20,满意度测评30;第二序列:第一层面(国保大队、经文保大队、禁毒大队、看守所):业务工作35,执法规范化建设15、队伍建设20,满意度测评30;第二层面(刑侦大队、特警治安大队、经侦大队):业务工作45,35打防控、10专项业务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25,队伍建设20,满意度测评10;
第三序列:业务工作45,35打防控、10专项业务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25,队伍建设20,满意度测评10;
第四序列:由刑侦大队、特警治安大队自行制订考核办法,报分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实施。1、业务工作:第一、二序列:(1)完成本单位工作目标。由分局政治处按照2011年部门本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比例扣分(见附表)。(2)完成全局性工作目标。由分局办公室根据《全区公安机关2011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