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结果上网公布。绩效考核的数据统计时间为上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止。第一季度为上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3月20日止,其它季度依此类推。六、考核统计1考核公布。每季按序列公布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或排名。2系数设置。根据民警工作岗位不同,工作强度和难度不同,绩效考核设置相应的考核系数,以1为标准。同时,每季可视情调整,但每个单位内部民警的考核系数分配总体上要
f基本持平。各单位考核系数分配名单以及变动情况必须在当季末月20日前报考核办。具体考核系数划分参考标准:能够正常上班,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正常开展工作的民警(包括参加夜间工作、值班和加班),一般考核系数为1,其中因工作强度和难度不同可视情再上下调整考核系数。
考核系数划分特别规定的几种情况:(1)考核系数高于1的情形:分局确认或聘任的岗位能手(135);“星火工程”中的“师傅级”民警(125);分局确认或聘任的兼职法制员(12)。(2)考核系数低于1的情形:“星火工程”中的“徒弟级”民警(09)(作为骨干培养的民警和转岗民警以及部队转业干部除外);工作不满1年的见习期新民警和不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民警(085)。出现两种以上身份类型的民警按最高一种考核系数计算。
3考核计算。绩效考核实行二级考核,考核办负责牵头、组织对分局各单位的考核,各单位负责对民警的考核。
分局统一确认岗位能手、“师傅级”民警、兼职法制员。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将个人考核系数因素,统一计算在考核结果中。
季度考核中,各单位必须本着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上报各类考核名单和数据,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分局将给单位领导通报批评。
4记分标准:季度考核中涉及分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排名考核,其记分以各序列中间排名为标准,排名上升(下降)一位加(减)1分;涉及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考核,其记分标准为,完成(未完成)目标加(减)1分。
七、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的运用主要以荣誉激励为主,各单位和民警个人的考核情况作为分局评比先进集体和个人各项荣誉奖励的依据。
八、几点说明1科、所、队领导的考核由所在单位进行。各单位应根据领导和民警的岗位职责、任务,
确定考核重点,并建立考核台帐。队伍建设根据《上城区公安分局队伍建设考核评分标准》考评为主。业务工作由各单位根据分局确定对各单位考核的内容和分局以及上级业务部门所定目标、任务、阶段性行动、专项斗争专项整治等工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