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外国语和计算机知识要求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英语应通过国家六级和研究生英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计算机应通过省二级(或国家二级)。本院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可根据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按照培养计划进行,其中每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其他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只允许一门补考及格,超过者不授予学位)。二门以下不及格者,可在半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第七条社会实践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应进行社会实践,一般可以“三助”(助教、助研、助管)为主。由指导教师和所在系对其实践效果进行评定。硕
f士研究生还可以承担部分教材或参考资料的编写任务。第八条学位论文1、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2、学位论文在某一方面应有新的见解。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3、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能体现研究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4、学位论文的具体格式,参见《安徽财贸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第九条论文的评阅1、答辩前二个月,应先聘请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各一人评阅论文。校外评阅人由系提名,报院审核同意后,以学校名义聘请。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答辩委员会参考。2、论文评阅人中如有一人的评语属否定时,所在系应对否定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可增聘一位评阅人。如有二名评阅人(包括增聘评阅人)的评语是否定的,则不予答辩。第十条论文答辩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名本学科和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应占半数以上,指导教师可参加答委会,但不能担任答委会主席,对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无表决权。成员中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并担任答委会主席。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组织答辩事宜,并完成答辩的各种材料。2、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每个委员应事先了解论文的正文和内容摘要,作好提问的准备。委员必须坚持原则,端正态度。对是否授予学位,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决议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答辩会要有详细的记录,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