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61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依据规划实施状况,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61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建设用地、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政府收回的土地、围填海(湖)造地形成的建设用地、待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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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让的军队空余土地、增减挂钩的建设用地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当年拟供应土地等来源,进行潜力分析。62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611和612工作基础上,依据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利用计划及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宗地规划手续办理情况、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等,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有条件的市、县,可将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细化到宗地,建立计划供应宗地数据库,数据库包括计划供应宗地的面积、用途、规划建设条件、土地使用标准、空间矢量等信息。
7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71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预测内容与思路711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预测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含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商品房用地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71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展本辖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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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地产市场状况等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结合对本辖区、相关单位申报的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审核情况,综合确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72开展相关调查和分析721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走势进行调查分析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区人口状况、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面积、房地产市场走势、产业结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进行调查,对计划期内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进行分析。722开展土地利用和地产市场状况调查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近年来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的总量、用途、方式、分布、时序、价格及开发利用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运行规律。
有条件的市、县,可对近年来供应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面积及构成比例、年度(季度)变化情况、开发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