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指导各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等法律政策规定,部研究制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请各地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部。
二一年八月八日
f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试行)
2010年8月8日发布
2010年9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f目次
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1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4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5发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6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错误未定义书签。7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错误未定义书签。8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错误未定义书签。9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和报批错误未定义书签。10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和实施错误未定义书签。1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1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示范文本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2提供编制供应计划有关资料的通知示范文本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3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示范文本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4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示范文本错误未
f定义书签。附录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示范文本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示范文本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示范文本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8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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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前言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各地编制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