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
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定义: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
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立法背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电梯、索道、气瓶等设施,都是特种设备而不时发生的电梯夺命、气瓶爆炸事件刺痛着每个人的心。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过去仅依赖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该条例于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施行,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对特种设备立法的呼声一直很高从2012年8月进入立法程序以来特种设备安全法经过了三次审议,条文数量由69条扩充到101条从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管等多个角度来规范特种设备的管理。
立法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保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将对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起到重要作用。6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法》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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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
1、强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今年5月14日至16日三天,宜昌、西安、深圳、玉溪等地连续发生电梯事故四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殒灭这几起事故,都与违规保养、维修、检测有关。日前深圳电梯事故中的维修工因涉嫌犯罪已被逮捕。我国是特种设备大国,截至2012年底共保有各类特种设备822万台.其中仅电梯就有245万台,居世界第一,并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目前,万台电梯事故率为015起,死亡率为0。11人虽然这个数字与发达国家差别不大但其中隐患不容忽视。特种设备具有高压、高温、高空、高速这“四高”的特点,危险性较大。长期以来对特种设备的监管主要依靠2003年制定、2009年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但作为一部行政法规监察条例只强调了政府的职能具有一定局限性。通过这次立法更明确了企业对安全的主体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设备安全负责。在生产环节,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部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必须经过鉴定才能用于制造。在经营环节,法律要求经销商销售的特种设备,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技r